赵一曼更加安全的出逃方式

2022-10-2003:16:09来源:雪狼3092人阅读

有两点需要事先申明: 1、这篇文章里的分析都是我的猜测,有的有史实根据,有的完全是臆想。一家之言,难免考虑不周 2、其实我在其他帖子里说过,以当年东北的历史条件,赵一曼无论采取什么出逃方式,生还的几率都是微乎其微。我在这个帖子里说的“更加安全的出逃方式”只是相对而言,只是比赵一曼实际采取的方式安全系数更高而已。对于一个越狱潜逃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很简单: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抵达第一个安全的藏匿点。那么赵一曼明知道哈尔滨郊区已经没有抗联大部队了,这样漫无目的的去找组织,能有多少成功的几率呢!难道就没有更近便、更明确的出逃目的地了吗?当然有!几年前赵一曼曾经担任过哈尔滨总工会的主要领导,特别是领导过声势浩大的电车工人大罢工。与医院近在咫尺的工人区其实应该是她最应该想到的目的地。我的观点可能会引来了一大串的问题------- 一、 赵一曼有时间去找这些工人吗?我的答案是:有! 理由: 出逃前,为了在行动时躲避医院大门口的门岗,赵一曼曾经让董宪勋把医院墙上三块木栅栏上的铁钉卸下来再虚拧上,因此行动当晚很快在墙上打开缺口。董宪勋是什么时候干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赵一曼当时住的哈尔滨市立医院的位置,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哈尔滨最繁华的街道之一,除非董宪勋脑子进水了,否则他总不至于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就去拆墙吧!他肯定是在行动前一天或几天前的晚上干的。 韩勇义曾经把自己的戒指交给董宪勋去变卖,以便筹措出逃的经费。卖首饰也需要时间。 由此可见,赵一曼一行至少有一天一夜以上的时间进行准备,当然有时间去找当年的认识的工友。二、 哈尔滨的工人运动经过残酷镇压,损失很大。即便有时间, 那些工友还在吗?还 能找到吗?我的答案依然是:能! 理由:直到上世纪80年代,哈尔滨市遇到重大纪念日,仍然可以找到许多当年见过赵一曼的老工人来给青少年将革命传统,有些人至今仍然健在(05年我还见过一位)。当时尽管鬼子对哈尔滨电车工人恨之入骨,但也不至于把他们杀光,因为城市的运行需要他们。当时哈尔滨电车是城市交通的骨干,如果堂堂“满洲国”的省会因为工人死绝了而造成交通瘫痪,鬼子面子上也过不去。同时,当年的工人不象现在的有些白领,天天琢磨着调槽,隔三差五就有一次“乔迁之喜”,他们找份工作不容易,在城里安个家更不容易。除非因为在罢工中表现太积极而被迫逃走的人以外,大多数人还是可以找到的。 三、 即使找到了,经历过白色恐怖的工人们还敢站出来吗?我的答案还是肯定的。 理由:不论是史料上的记载,还是老工人的回忆都能证明:哈尔滨的工人,尤其是电 车工人的斗争从没停止过(只不过从公开转为秘密,从有组织转为自发)。这些工人当年干的那些和鬼子“作对”,“叫板”的事,一旦事发,都是要掉脑袋的。连死都不怕的人,难道危机时刻还不敢站出来掩护曾经在他们曾经视为姐妹的赵一曼吗? 四:即便公人肯于伸出援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有多大的价值和意义呢?我的答案是:至少可以提供一个可以安全藏匿三、五天的避难所。如果我们再“天真”一点,甚至可以乐观的以为:赵一曼也许能借此招到地下组织。 理由: 赵一曼出逃后,敌人首先把追查的重点转向城外,这充分证明了一个真理: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谁也不会想到:赵一曼敢于藏匿在敌人的眼皮底下。等到敌人醒过味来,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天了。 我们再想想:电车工人何以在如此高压下依然敢于坚持斗争?难道一点党组织的影响都没有吗?如果他们真的是和组织有联系。赵一曼完全可以利用这宝贵的几天时间,通过老工友,找到积极分子,进而找到时过境迁已经在她视线之外、但是却是唯一能够给她带来一线生机的、或许存在的党组织。 以上是我的猜想。同时我始终觉得:赵一曼是经历过战火考验,有过长期地下斗争经验(甚至是中央机关工作经验)的人,我想得到的,她不会想不到吧。于是就引出一个新的问题:赵一曼为什么没有这么做,而是采取了一种生还机会更加渺茫的逃生方式呢?道理很简单:上面我们说的都是乐观的,甚至是“天真”的想法。同样的做法,还有一种灾难性的结局—如果董宪勋是敌人派来的卧底呢?结局会是什么?敌人会沿着赵一曼逃生的路线顺藤摸瓜,把历经数次白色恐怖而幸存下来的地下组织一网打尽。 当时赵一曼对韩勇义是完全信任的。双方已经有过几个月的交往。韩勇义不仅负责医护,由于赵一曼在刑讯后生活已经不能自理,韩勇义还要照料赵一曼的起居。两个人朝夕相伴,形同姐妹(韩勇义甚至把自己当时感情上的挫折都向赵一曼倾诉了)。而且,双方不仅在情感上进展很快,在思想上,赵一曼也对韩勇义进行过多次的教育。因此,在赵一曼眼里,韩勇义即便不是革命者,至少也算是一个革命的同情者。 然而,对于董宪勋,赵一曼远没有这样的信任。当然后来董宪勋用自己的行动和生命为自己的人格做出了一个“血证”。但是,这个世界是从来都不承认事后诸葛亮的。在1936年6月28号以前,赵一曼找不到任何足以相信董宪勋的理由。当时双方的关系,是犯人与看守的关系。之前甚至没有过一次“深谈”。赵一曼几次试探,也只是打打“擦边球”。而董宪勋也是吞吞吐吐,从没真正吐露过自己的心声。他与别的看守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在值班的时候不象别的伪警察那样动辄对赵一曼动手动脚,而且别人动手折磨赵一曼的时候,他会借口躲出去,即使在场,也是表情极不自然。仅凭这两点,赵一曼是无法彻底的相信他的。 当时,董宪勋表达了要帮助赵一曼出逃的愿望,并且告诉赵一曼:“从翻译口中得知,赵一曼可能要被处死,再不逃来不及了”。赵一曼的第一反应是:拍案而起,怒斥董宪勋:“什么逃走!你在试探我吗!”最后,董宪勋声泪俱下进行表白,急得把衣服上的扣子都揪掉了。赵一曼的态度才缓和下来。由此可见,赵一曼对董宪勋的信任是有限的。她出逃的第一目的地选在了董宪勋在阿城的叔叔家,也可能有这样的考虑:董宪勋再怎么样,也不至于把自己的叔叔送进宪兵队。通过这第一步,正好可以进一步考察董宪勋————是否跟外界有联络,后面有没有尾巴等等。 退一步说,即便董宪勋和韩勇义都是真心的。出逃毕竟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情。重新被捕的危险极大。一旦被捕受刑,谁能保证董宪勋和韩勇义能象赵一曼一样熬过敌人的酷刑?(最后二人在刑讯面前只字未吐,最关键的原因是他们确实什么都不知道。)因此,赵一曼不肯把党组织的安危和无数工友的生命系在一个还不能完全信任的警察和一个没有经受过锤炼的刚刚迈进革命门槛(也许当时还不能算是迈进门槛)的小姑娘身上。再退一步说:即使赵一曼找到了工友,也不能确保安全,这只是一个跳板,要想脱险,只有一条路————尽快找到组织。但是,经过多次的破坏,党组织还在吗?即使在,通过工友能找到吗?上文提到的种种美好的设想,都只是一种善良的想法。万一找不到呢?(其实说“万一”并不准确,其实这种可能性甚至占了一大半)赵一曼就只能“窝”在工人区。但是敌人不是傻瓜,如果他们在城外一无所获,很快就会把视线转入城内。(这种转变用不了多少天:赵一曼6月28号晚出逃,敌人次日凌晨发现,几个电话,哈尔滨周遍所有的道路就都封锁了。当时没有高速公路,半宿的时间,赵一曼的出逃半径小学生都算得出来。当时敌人在东北实行并屯政策,农村所有的居民都集中到一些大的居民点。只要把有限范围内的几个居民点包围起来,按照户口逐户清查。很快就能得出结论。)一旦这样,敌人必然在哈尔滨城内进行大搜捕,如果赵一曼苦苦寻觅却找不到的党组织真的存在,那么平时就已是危机四伏的党组织,在促不及防的大搜捕面前很可能面临灾难。同时,一旦敌人发现赵一曼就藏在工人区,那种疯狂的报复————赵一曼是见识过的:多少无辜的人都要人头落地。 因此我的结论是:为了不给党组织(赵一曼当时甚至可能都不知道它是否存在)和无辜的工友带来危险,赵一曼放弃了一个相对而言安全系数最高的出逃方式。这样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赵一曼本来就很渺茫的生还希望更加更加渺茫了。那么好,即便赵一曼采取她最后选择的出逃方式,有没有可能再增加一些安全系数呢?我的结论是:能! 让我们捋一捋赵一曼从出逃到再次被捕的30多个小时里发生的事吧: 6月28号晚上,董宪勋雇好了一辆由白俄司机开的车,在医院外面等候。 午夜,韩勇义为赵一曼换好衣服,搀着赵一曼穿过医院的小甬道,钻过事先做过手脚的木栅栏, 上了事先租好的小汽车。小汽车冒雨前进。汽车开到阿什河边,石桥被洪水冲断,董宪勋向司机付了钱,汽车原路返回。三个人下了汽车,董宪勋雇来两乘小轿,将他们艰难地抬过河来到了董宪勋叔叔家里。这时候,敌人还完全蒙在鼓里。 次日白天,赵一曼一行不敢露面,怕暴露,只好躲在屋里。韩勇义利用这个机会为赵一曼换药,包扎过河时感染的伤口-----这个时候,敌人再做什么呢?他们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6月29日晨,哈尔滨警察厅接到医院的报告,知道赵一曼逃走了。根据赵一曼的身体状况分析,敌人认为赵一曼不可能独自逃走的,必然乘车。于是在出租车行业里重点查问( 当时不象现在,很多人都有私家车)。南岗警察署很快找到了夜里出过车的白俄司机,并从他嘴里知道了赵一曼三个人逃跑的去向。于是, 日本宪兵乘坐卡车,追到阿什河的断桥前,并换了20多匹马骑上继续追赶。先追到到董元策家,随后顺着大车印向前追。 6月30日5时,追捕的骑兵追上了赵一曼。 生死攸关的一夜,赵一曼失去了最宝贵的————时间;而敌人得到了最重要的————赵一曼的出逃方向。试想当年哈尔滨的道路网四通八达,如果敌人沿着N个方向追查,势必影响效率,赵一曼脱险的可能性是否会N倍的增长?尽管这样依然是九死一生,但毕竟还有一线生机。但是敌人却早早的锁定了追击的方向。 问题的焦点就是那个白俄司机(当然,我无意谴责他什么。对于当年那场战争,他只是一个局外人。没有义务为了一个“顾客”而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其实有着多年地下斗争经验的赵一曼不会不知道,这种绝密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当时白俄司机尽管不知道详情,但是他至少知道:在战争期间,一行三人行踪诡秘。而且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没走正门,是扒墙出来的。而且连夜出城,还不让开车灯。乘客中一个女人还重伤在身----这么重的伤,不消停在医院呆着,出城干什么?如果司机的智力还足够开车的话,他肯定能判断出:车上这个女人肯定不是什么“良家妇女”,三个人出城也绝不是去郊游————————对于这样一个事实上的知情人,怎么能让他“原路返回”呢?在电影里遇到相似的情况,通常采取的方式就是“卸磨杀驴,杀人灭口”。当时,董宪勋是带着枪的。只要赵一曼递一个眼神,干警察的董宪勋不会象《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一样蠢到一枪不发的程度-------大半夜的,又下着大雨,荒郊野外响一声枪不会被听到的,即使听到了,兵荒马乱的年代,人们也早已习以为常。 但是,这关键的一枪却没打响。唯一可能的解释是:赵一曼是一个共产党员,不是007。最起码的是非感使得她放弃了用滥杀无辜来换取自己生命的做法和想法。 其实现在想一想,赵一曼完全可以采取一种更加完美的处理方式,他可以拿着枪对准司机,让董宪勋找来绳索把司机捆个结实(能找来小轿的地方,不会没绳子吧),然后把司机藏起来,把车推到草丛中或者干脆从断桥上推进水里------其实敌人没几天就能找到这个司机,因为所有的道路都是敌人的追查方向。这个司机绝不会死掉,顶多饿上几天,受一点委屈和惊吓(甚至连惊吓都没有:一路上这位经历过十月革命洗礼的白俄早就有心理准备了,拉的客人绝不是一般人。)而赵一曼却可以在自己生还的几率上再加上几个百分点。 然而,这种办法赵一曼依然没有采取------我到现在也想不透。也许她低估了敌人的分析判断能力,以为敌人不会那么早的找到司机?还是一时的疏忽大意?其实最大的可能性是:赵一曼原本打算乘车直接前往游击区(曾经的)的,根本没想到桥会断。经历过刑讯的摧残,有刚刚经历过半夜的历险,突然遇到桥断的紧急情况,再加上本来就很容易使人烦躁的雨夜--------使赵一曼在判断能力上出现了致命的失误。毕竟她不可能象我这样坐在舒适的椅子上,品着可口的香茗,慢条斯里地在键盘上敲打什么“十全十美的方案”。紧急的情况,紧急的处理,难免百密一疏。只是为她遗憾: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即使最后依然难逃一死。毕竟不会留下太多的惋惜——该做的已经都做到了。以上是我的主要观点。当然,有些地方似乎难以自圆其说,下面试着自己堵一下漏洞。 最大的漏洞是:既然赵一曼如此善良,不愿伤害无辜。那么,她主动放弃安全系数更高的出逃方式,选择把危险留给了自己,岂不是把同样的危险也留给了同行的董宪勋和韩勇义?对白俄司机则网开一面,对董宪勋和韩勇义则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是有点矛盾吗? 试着解一下这个难题吧: 1、 董宪勋和韩勇义,特别是韩勇义建议出逃时,赵一曼是拒绝的。因为她知道:任何的出逃,不论计划多么周全,都是九死一生,她宁可自己面对死亡,而不愿“连累”两个年轻人。后来,经过董宪勋和韩勇义强烈的要求,赵一曼才应允下来。由此可见,起初赵一曼确实不愿为了自己的生死而连累无辜的董宪勋和韩勇义。 2、 赵一曼不愿意连累董宪勋和韩勇义,却没有带着他们走一条更加安全的路——————原因上面已经提到了:那条对自己更加安全的路有可能给党组织和更多无辜的人带来灾难。比较起来,三个人的生命和成百上千人的生命,在赵一曼那里肯定是不能划等号的。 3、 赵一曼实际上早就为董宪勋和韩勇义设计好了出路————请注意这样的细节: 当董宪勋紧握手枪准备跳下车与日本宪兵拼命的时候,赵一曼伸手制止了他们:“把枪扔掉吧,不要慌!你们要记住,敌人要是审问你们,你们就说是我要带你们到乡下结婚的……. 把一切责任推到我身上。” 最先知道这个细节是看50年代的老电影《赵一曼》。当时还弄不懂:不是去找游击队吗?怎么又扯上什么“结婚”的事了 ?谁跟谁结婚?————现在明白了:赵一曼要董宪勋放弃抵抗,并叫他们说什么“结婚”的事,目的是要把两个人“摘”出来。赵一曼出逃的目的是人就知道:是为了继续战斗。但是董宪勋和韩勇义为什么“中了邪”似的也跟着“瞎起哄”,对于敌人还是个谜。赵一曼精心设计的“结婚”一说,实际上是告诉敌人一个错误的“谜底”:董宪勋和韩勇义,一个是看守,一个是护士,在一个病房内外来来往往,帅哥靓妹日久生情。由于家庭的羁绊或者其他什么乱七八糟敌人无心过问的原因无法走到一起,于是想要逃到乡下共结连里。赵一曼恰恰利用自己熟悉农村的“特长”,“蛊惑”两个年轻人,互相利用,一起出逃。这样三个人虽为同路人,但是却是性质完全不同。 有人也许会说:这样的谎言也太小儿科了吧?鬼子会上当? 然而我们又必须承认:经过大半年的较量,赵一曼太了解她的这些对手了。敌人根本不会想到,更不会相信:在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的影响下,一个天真幼稚的小姑娘和一个警察,居然能够产生参加革命行动的“怪念头“。在没有其他合理答案的情况下,敌人也只能接受赵一曼送给他们的谜底。而且,敌人的重心在赵一曼这里,他们不会为了一个无关紧要而且似乎已经找到答案的问题消耗已经被赵一曼搞的濒临崩溃的脑细胞。 最终的结果说明一切:在出逃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韩勇义,居然被“教训”一顿之后,只判了很短的徒刑就释放了。当然,那顿“教训”对韩勇义无异于一场噩梦。但是以她这样的“罪行”,枪毙十次都够了。能够活着从监狱出来,只能说是赵一曼设计的谎言救了她一命。 而这样起作用的谎言,应该不是灵机一动(从赵一曼发现追兵,到最后被追上,只有短短几分钟。这么短的时间,再镇静的头脑也想不出这么有用的谎言。),甚至可以说,赵一曼也许早就把相应的内容告诉两个年轻人了,只不过在危险来临之际给他们提个醒。否则人喊马鸣的情况下,赵一曼就是这么说了,董宪勋和韩勇义也未必听得懂是什么意思。总之,不愿连累他人的赵一曼在勉强接受出逃动议的同时,已经为两个年轻人设计好了退路,并且成功帮助其中一个退出了险境,当然称不上是“全身而退”,但这已经是一个奇迹了。赵一曼设计的谎言起了作用,却还是没能救董宪勋一命。如果赵一曼知道了这个结果,是不是会感到遗憾和愧疚呢?但是她肯定不会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她的举动保护了更多的人,让他们得以在战争中幸存下来,享受新中国的阳光,向后代讲述那段血泪与光荣交织的历史。 董宪勋应该也不会后悔,当他闯进赵一曼的病房表白的时候,应该已经考虑好了一切。比起那些比他多活了几年的同行来说(几位“著名的”汉奸打手几乎无一例外,后来都被人民政府枪决),他的结局也许更圆满。至少不论今后过了多少年,中国人提起董宪勋的名字,即使不会给它过多的赞誉,甚至可能干脆把这个名字忘掉,但是至少不会把它与汉奸两个字联系起来。即使不能光宗耀祖,老董家的后代至少不会因为家谱里多了这样一个名字而感到无地自容。被删掉的内容,主要是解答几个疑问:既然赵一曼的谎言能够成功帮助韩勇义脱离危险,为什么没能对董宪勋起到同样的作用?在敌人眼里,韩勇义和董宪勋的“罪行”是一样的,理应同等处置,那为什么体质明显更弱的韩勇义能够熬过这一关,而更加强壮的董宪勋却那么快就被打死了?很明显,这次出逃,赵一曼是“主犯”,但是为什么敌人对“主犯”又耐心的、残酷的折磨了一个多月,然后公开处死,而对“从犯”董宪勋却那么没有耐心?要知道,赵一曼是他们的老对手,他们应该知道:他们能够拿出来的刑具,赵一曼早已经经受过,不会再有多少新花样了,为什么不在董宪勋这个“新对手”身上试一试呢?就象攻打一个阵地,在主攻方向攻了半天一无所获,脑子正常的进攻方都会考虑调整进攻方向,换个新的突破口----------这是我对这个帖子最后的补充,同时这些问题如果不解答,整个帖子的内容就失去了合理性和根基,这也是我为什么对帖子被删很不甘心的原因。于是,新的问题接踵而来:既然是同案犯,同样的谎言为什么作用不一样?董宪勋和韩勇义为什么有着不同的结局? 需要注意一下董宪勋和韩勇义的身份:韩勇义是一个护士,她的职责就是照顾赵一曼,不让她死掉,而根本没有看管赵一曼的义务。如果一个小姑娘为了感情的困扰,干了件很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糊涂事”,既然后果没有发生,确实没必要浪费一个枪子儿。 而董宪勋就不一样了:他的身份就是警察,职责就是看管赵一曼。他的行为,即使与韩勇义性质相同,严重程度也是极大的。而且还要想到董宪勋的行为的另一个后果:一旦赵一曼成功出逃,伪警察厅的这帮家伙全都逃不了干系,轻则丢乌纱,重则掉脑袋。这帮人在鬼子眼里,就是一群狗:需要他们咬人,就是狼狗;一旦闯了祸,就是一支落水狗。(当年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汉奸告密,带着鬼子消灭了抗联一支小部队。功成之后耀武扬威。老百姓想要收拾他却苦于没机会。最后一个饭店老板想了个“损招”。到处散布说:“那家伙说了,剿灭抗联都是因为他的功劳。要不皇军现在还在山里瞎转悠呢!”结果谣言被鬼子听到了:“都是你的功劳?那上峰刚给我们发的勋章往哪儿挂呀?”结果,问都没问,就把这个汉奸宰了。道理很简单:抗联已经消灭了,这条狗也就没什么价值了。而且,一条经常告密的狗,在鬼子眼里也不会招人待见。) 这些伪警察很清楚:他们没能替主子撬开赵一曼的嘴,已经很无能了。如果连个人都看不住,这条狗在主子面前还有什么用?最后的下场可想而知。所以,他们对于董宪勋的恼怒程度,甚至超过对赵一曼,赵一曼的坚定,影响的顶多是影响他们升官发财;而董宪勋这个“同行”的“叛卖”,却几乎砸了他们的饭碗,甚至要了他们的命。 同时,当年刑讯室的主力,恰恰是这些汉奸。(鬼子的精力在战场上。在刑讯室里,他们更主要的是“劳心”,而不屑于“劳力”。既然有人替他们卖力,鬼子何乐而不为呢。)他们的野蛮和残暴是用语言难以形容的。(对赵一曼最心狠手辣的折磨和最无耻的侮辱,都是他们干出来的。) 更重要的是:董宪勋在鬼子眼里,就是一个闯了大祸但又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没必要刻意弄死他,但是也没必要加以“保护”。 总之,没有了鬼子的“维护”,董宪勋落在了一群心狠手辣又对他恨之入骨的人手里死亡的结果也就是必然的了————在法律上,如果在刑事案件中造成受害人死亡。被告在定性时可能会有两种罪名: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董宪勋的死,我更倾向于后者。一群恨不得把他绞成烂泥的家伙,在打死人不偿命的心态下,肆无忌惮的拿起刑讯室里任何看得到、拿得到的东西来发泄,结果把董宪勋活活打死。历史的真实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但是我分析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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